| (1) 联谊球场的会员有权在遵守到访球场管理规定的前提下,以该球场会员的待遇享用其高尔夫设施,若要享 用高尔夫以外的设施,需要获得到访球场的允许。
(2) 高尔夫设施包括:球场,更衣室,练习场,以及他相关高尔夫活动的设施。
(3) 联谊球场的会员在享用到访球场高尔夫设施之前,以及任何被要求之时,须出示自己所在球会的有效会员 卡。
(4) 每位联谊会员每月最多只能在到访球场打两场球(18洞/场),如果要超出该上限,该会员需要提前向到 访球场申请,接受安排下场。
(5) 以上互惠条款不适用于永久居住或长时间暂居(一次性超过90天的)海口的甲方会员;对于永久居住或长 时间暂居(一次性超过90天的)新加坡的乙方会员同样不适用。
|